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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内部审计处罚条例

时间:2024-05-13 来源:早报教育
和美华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处罚条例(2012年2月修订)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n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处罚种类与权限第三章采购管理审计处罚第四章销售(含贸易)管理审计处罚第五章生产管理审计处罚第六章技术品控审计处罚第七章合同管理审计处罚第八章安全管理审计处罚第九章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处罚第十章货币资金管理审计处罚第十一章往来账款审计处罚第十二章存货(含动植物资产)与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处罚第十三章无形资产管理审计处罚第十四章财务管理审计处罚第十五章投资并购审计处罚第十六章廉政建设审计处罚第十七章员工行为规范及组织效率审计处罚第十八章高管问责机制第十九章审计意见与《整改方案》的落实第二十章审计奖励第二十一章附则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n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发挥集团财务部审计中心独立查处违纪违章行为的权威性、时效性,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各岗位的责、权、利关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规范集团的各项经营管理行为,规避风险,减少集团财产、权益损失,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集团审计遵循独立、公正、真实、审慎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审计处罚条例、集团、总公司、子公司相关制度(含《通知》和《会议纪要》中的规定)为准绳,以指导、调整和处罚为手段,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竞争力和规避风险为目的。第三条集团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中,有以下权力:(一)监督检查权。有权审核被审单位的各种账薄、凭证、报表、记录、文件、表格等资料。(二)知情权。对被审单位的经营活动有知情权、有列席会议权。(三)调查取证权。审计人员可以就审计事项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通过复印、拍照、录音、问话笔录等办法取得相关证据。(四)违纪行为制止权。对被审单位可能转移、篡改、隐匿、毁弃相关审计资料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有权要求违纪人停止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五)履行职责时有要求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条件协作配合的权利。第四条本条例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总公司、事业部、各分(子)公司。第二章审计处罚种类与权限第五条审计处罚的种类:责令限期拿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公司资产、责令限期汇出应当上缴的资金、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纪违法所得、罚款、降工资、降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其他处理措施。第六条处罚权限:处罚金额在1000元之内由审计中心主任签批;处罚金额在1000元以上由集团总裁审批。罚款统一上交集团财务部。第三章采购管理审计处罚第七条分子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商品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采购计划未按规定(如:《授权表》规定、采购流程规定)报相关审核人员审核和审批人批准的,对公司采购负责人每单处以200--3000元罚款;属集中采购的,参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全价料总公司关于联合、统一采购制度管理要求执行,未经股份公司或全价料总公司采购负责人审核批准的,对分(子)公司采购负责人、经办人每单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3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n因擅自采购或改变采购标准而导致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等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条采购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未执行采购操作流程、品管失职、其他人为的工作失误等原因而造成的采购价格失真、采购质量事故或预付的货款不能收回,按所造成的损失金额对采购经办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或品管责任人等相关责任人各承担20%以上的损失,直至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第九条各级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黑名单),未按要求建档的,对基地总经理、采购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各处以200—3000元的罚款。第十条所有对外采购的资产,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均需签订规范的采购合同,如未签订,或合同条款不符合集团或总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每份合同对相关责任人每人处以200--3000元的罚款。未经集团相关领导(集团财务总监及集团分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擅自变更或修改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条款执行的,每份合同对采购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每人次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因此而导致损失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未经技术、品管部门及公司负责人批准,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原辅材料和商品等物品必须退货,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如财务部门私自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对结算经办人、财务负责人每人每单处以500元-3000元的罚款;因此而导致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经技术、品管部门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同意让步接收的,必须按规定扣价或扣量到位,否则,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每人每单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如技术或品管部门未签署扣价扣量意见,损失由技术或品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经总公司总经理或集团领导批准的除外。第十二条采购付款未按《授权表》规定报批的,对相关责任人每人每单处以200—3000元的罚款;因此而导致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建立预付款担保制度。如审计发现付款申请单中未注明预付款担保人,对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采购负责人每单处以100—3000元的罚款;因此而导致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同时扣减公司当年考核利润。第十三条在采购原辅材料和商品等物品的结算中,手续不完善,附件不齐全,每缺一份,对采购员、采购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各处以200元的罚款。如造成公司损失,损失由结算单上所有签批人全额承担。4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n第十四条各公司在购入原辅材料和商品等物资或运输等劳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税务发票(以下简称税务发票),若由于货款已付清而税务发票在会计年度终了仍无法取得,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或属于先发货后付款的,货款已付清而税务发票未到,对采购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每单分别处以500元的罚款,由采购负责人承担损失金额的50%;另50%扣减公司当年考核利润。经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同意,或已从货款中扣除税款的,可不予追究承担损失的责任。第四章销售(含贸易)管理审计处罚第十五条产品订货计划不合理或已生产客户不提货,造成呆滞库存的,对主管营销员及其营销负责人每个单品分别处以2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营销员、营销负责人分别承担损失金额的70%、30%。第十六条产品售价原则上不得低于生产成本,如因市场策略需要,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的除外,否则,对营销员、营销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每个单品分别处以300、600元、800元的罚款。第十七条实行零账款销售的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赊账销售。如审计发现未严格执行零账款销售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并在全集团通报批评,同时按赊销额扣减当年公司考核利润。商贸型公司以及事先报经总部批准备案同意临时放账赊销的饲料公司,必须制定应收账款承诺书,确定最大账款额度、账龄期限,责任措施等管理方案。对未经备案批准就擅自放账,月末又没有收回的账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笔500—3000元/次的罚款;对超过账款额度、账龄期限的账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笔1000—5000元/次的罚款。凡违反规定赊销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第十八条经总公司总经理(或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允许临时铺垫限额账款销售的公司,按审批的账款赊销额及赊销时间,月末未按要求全额收回的,对公司负责人等赊销审核与审批人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年末未按要求收回全部账款的,对公司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次的罚款(经集团总裁同意的除外);同时按未收回的账款及新增账款额扣减当年公司考核利润。没有对赊销客户进行书面信用评估或没有对客户账款进行限额控制的或超限额赊销的,对营销员、营销负责人、财务及公司负责人分别处以500元/客户的罚款。客户欠款财务手续不全或缺失,对相关责任人每单每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因此而导致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造成呆坏账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的处罚,损失处理按有关管理规5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www.fineprin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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