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上海房屋登记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屋登录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房产,再次购买算第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卖掉后,房屋登记不能查询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可查询到贷款记录,再次,算二套;3、全款买过一套住房,卖掉后,房屋登记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第二套住房;4、全款买过一套住房,房屋登记系统能够查询到,贷款买房算第二套;5、购买人不具备房屋登记查询条件的,银行调查核实后购买人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二)上海银行二套房认定标准1、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算第二套房。2、未成年时名下以后房产,成年后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3、个人名下已有全款购买住房,再次贷款购买住房算第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次贷款算第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再次购房使用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户口没有在一起算第二套住房;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住房,离异后一方申请贷款购房,算第二套住房。(三)上海第二套改善住房认定标准家庭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米,购买第二套住房算改善型住房,不算第二套住房,反之人均面积高于33.4平方米,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住房。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二套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二套自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二套自住房贷款的利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银行法》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